企业等级: | 普通会员 |
经营模式: | 生产加工 |
所在地区: | 天津 天津市 |
联系卖家: | 曲亮 先生 |
手机号码: | 19822116832 |
公司官网: | guilers.tz1288.com |
公司地址: | 天津市静海区大邱庄工业区 |
发布时间:2022-06-13 05:40:00 作者:国联
天津国联报废车回收有限公司 是天津交管局认定的正规报废汽车单位。
报废车出事故卖家有连带责任
【案例】
浙江省温州市平阳县两名男子想从报废车上赚点钱,他们以几千元的价格出售后,反遭这辆车连累,换来15.6万元的连带赔偿责任。近日,平阳县人院审理了这起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纠纷案,认定当事人转让报废车辆的,出事故需负连带责任。
2014年8月,何某骑着人力三轮货车行驶期间,与陈某驾驶的小轿车发生碰撞,三轮货车当即侧翻。随后,何某被送往医院。事后,交管部门认定,何某与陈某负事故同等责任。陈某驾驶的小轿车,登记车主为李某,且车辆的强制报废期和核验有效期均为2012年9月,因是报废车辆,该车并未购买相应保险。
天津国联报废车回收有限公司
天津交管局认定的正规报废汽车单位。
注销车卖他人肇事后连带赔
案例
一天傍晚,阿宏驾驶灯光、制动不合格的普通二轮摩托车行驶途中,撞到行人阿袁,造成阿袁受伤住院十多天后抢救无效。事后,交管部门作出道路交通事故认定书,认定阿宏承担事故的全部责任,阿袁无责任。事故发生后,阿宏仅垫付了费2500元,没有就其他费用进行赔偿。为维护合法权益,阿袁的家人诉至,请求判令阿宏和涉案车登记车主胡某赔偿相关损失26万余元。
李*谋驾驶李*桢所有的粤QVV6**号小型轿车发生交通事故造成杨*乾损害,该车未依法投保交强险。依照《高人院关于审理道路交通事故损害赔偿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十九条:“未依法投保交强险的机动车发生交通事故造成损害,当事人请求投保义务人在交强险责任限额范围内予以赔偿的,人院应予支持。
免责声明:以上信息由会员自行提供,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合法性由发布会员负责,天助网对此不承担任何责任。天助网不涉及用户间因交易而产生的法律关系及法律纠纷, 纠纷由您自行协商解决。
风险提醒:本网站仅作为用户寻找交易对象,就货物和服务的交易进行协商,以及获取各类与贸易相关的服务信息的平台。为避免产生购买风险,建议您在购买相关产品前务必 确认供应商资质及产品质量。过低的价格、夸张的描述、私人银行账户等都有可能是虚假信息,请采购商谨慎对待,谨防欺诈,对于任何付款行为请您慎重抉择!如您遇到欺诈 等不诚信行为,请您立即与天助网联系,如查证属实,天助网会对该企业商铺做注销处理,但天助网不对您因此造成的损失承担责任!
联系:tousu@tz1288.com是处理侵权投诉的专用邮箱,在您的合法权益受到侵害时,欢迎您向该邮箱发送邮件,我们会在3个工作日内给您答复,感谢您对我们的关注与支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