企业等级: | 普通会员 |
经营模式: | 生产加工 |
所在地区: | 天津 天津市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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手机号码: | 19822116832 |
公司官网: | guilers.tz1288.com |
公司地址: | 天津市静海区大邱庄工业区 |
发布时间:2022-08-18 07:23:00 作者:国联
天津国联报废车回收有限公司
天津交管局认定的正规报废汽车单位。
借用报废机动车造成事故的代价。
机动车作为一种快速行驶的交通工具,不可避免地带有一定的危险性。因此,为了保障行驶安全,国家对机动车规定了强制报废年限。机动车到了报废年限,车主就应当停止使用,向交管部门主动申请报废、注销登记。否则,如果继续使用或者转卖他人,就可能受到处罚或者带来其他不利的法律后果。
车辆快报废买卖当解除
案例
以案说法
湖南省人院于2019年11月29日公开发布一例“(2019)湘民再636号”《董容子、栗太平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纠纷再审民事书》,就是一例典型的报废车辆转让后发生交通事故,原车主承担连带责任的案例。
本案例中,人院查清楚的基本案情是:自然人杨立华驾驶受让于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岳阳市分行一辆机动车发生了交通事故
裁判要旨:
对个焦点:2015年1月19日,杨*乾驾驶粤WZ68**号二轮摩托车,由新兴县河头圩往河头镇云灰村方向行驶,9时40分,行至新兴县S113线166KM+390M(即新兴县河头镇云灰村路口路段),横过S113线道路时,遇李*谋驾驶粤QVV6**号小型轿车,由阳春市往新兴县城方向行驶两车相遇发生碰撞,造成杨*乾受伤,粤WZ68**号二轮摩托车、粤QVV6**号小型轿车损坏的交通事故。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七十三条:“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应当根据交通事故现场勘验、检查、调查情况和有关的检验、鉴定结论,及时制作交通事故认定书,作为处理交通事故的证据……”的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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