企业等级: | 普通会员 |
经营模式: | 生产加工 |
所在地区: | 天津 天津市 |
联系卖家: | 曲亮 先生 |
手机号码: | 19822116832 |
公司官网: | guilers.tz1288.com |
公司地址: | 天津市静海区大邱庄工业区 |
发布时间:2022-02-24 05:03:00 作者:国联
天津国联报废车回收有限公司
天津交管局认定的正规报废汽车单位。
驾驶报废车辆发生交通事故各方责任划分问题。
依据法律规定,转让报废、拼装机动车的行为本身具有性,上路行驶又具有更大的危险性。本案中四被告均明知肇事车辆系报废车辆且均无货车驾驶资格,郑某甲是肇事车辆驾驶员,是直接侵权人。其父郑某丙明知车辆是报废车辆仍然借用,且明知自己和郑某甲无货车,仍将车辆交由郑某甲驾驶,对于本起事故的发生,郑某丙存在过错。
借用报废机动车造成事故的代价。
而且因尾气排放超标造成生态环境的污染,为此,国家出台了《机动车强制报废标准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等予以规范。此外,在交通事故纠纷的处理中,无证驾驶报废车违规发生交通事故通常是负全责或者主要责任,交通管理部门就是根据当事人的行为对发生道路交通事故所起的作用及过错的严重程度
注销车卖他人肇事后连带赔
案例
广东省广州市从化经审理查明,阿宏已经过期,事故车辆的登记所有人不是阿宏,而是转让该车给阿宏的胡某,摩托车除了灯光、制动不合格外,也没有购买交强险和第三者责任险,机动车状态为强制注销。
在法庭上,胡某辩称,自己在一年前已经将摩托车转卖给了阿宏,本次事故与自己无关,不同意赔偿。为证明其主张,胡某向提交了他与阿宏在2013年2月1日签订的《摩托车转卖协议书》
千二百一十四条以买卖或者其他方式转让拼装或者已经达到报废标准的机动车,发生交通事故造成损害的,由转让人和受让人承担连带责任。”
对于转让拼装车,因拼装车基本没有质量保障,原则上不建议转让与受让。转让报废车辆,风险大的是转让人,站在转让人角度,一定要与受让人签订书面合同,不宜将报废车辆转让给没有处理报废车辆资质的单位或个人;在报废车辆转让合同中,转让人很有必要明确声明受让人“车辆受让不得上路行驶”等必要内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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